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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 |||||
信件主题: |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 | ||||
来 信 人: | 舒永春 | 来信日期: | 2017-11-06 | 信件编号: | 23230 |
信件内容: |
根据省人社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62号)文件精神,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我是本县事业编制的初级技术职称(助理工程师),请问我能申请离岗创业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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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 满意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时间:2017-11-07 处理状态: 已转交 县人社局 处理,要求办结时间为 2017-11-10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时间:2017-11-15 处理状态: 处理中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人社局 处理时间:2017-11-15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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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舒永春你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书面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可携带本人科研项目和成果 (经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合格)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工作。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文件,或咨询事业单位股:582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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